課程架構
一、校與院的共同必選課程
課程類別 |
學分數合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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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課程 28學分 |
人文與藝術 |
6 - 8學分 |
28學分 |
社會科學與當代議題 |
4 - 8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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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學、科學與科技 |
4 - 8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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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與思考工具 |
4 - 8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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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長與調適 |
4 - 8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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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講座(選修) |
2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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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防教育 |
0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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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共同必選課程 6學分 |
音樂欣賞(2學分) |
必選三科 |
6學分 |
社會文化人類學導論(2學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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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文學(2學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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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術賞析(2學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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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(2學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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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門課程 74學分 |
課程內容由各學系自行規畫 |
74 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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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院系自由選修20學分 |
20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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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 計 |
128學分 |
二、本系的課程結構
課 程 類 別 |
學分數合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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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課程 |
由校課程委員會決定 |
28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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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共同選修課程 |
由院課程委員會決定 |
6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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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專門課程 |
核心課程 |
必修 |
12學分 |
74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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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課程 |
選修 |
學科 |
10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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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 |
術科 |
18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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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組 專業課程 |
必修 |
實習課程 |
03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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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修 |
學科 |
20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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術科 |
11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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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選修 |
一、「超修」課程:1.本系專門課程。 2.專業教育課程。 3.院共選課程。 4.輔系課程。 二、「跨修」課程:外系專門課程。 三、「放棄」課程:輔系、專業教育課程。 四、「同時認列」課程:指多元能力學程之課程,如:生態旅遊管理學程、特殊教育學程…等課程,但一門課程僅得同時認列於二個不同領域之課程。 五、「不包含通識教育」課程。 |
20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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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 計 |
128學分 |
三、選課須知
1.本系的專門課程分為核心課程、共同課程、身心整合組及運動休閒組之分組專業課程(含必修課程及選修之學科與術科課程)等三個學群,核心及共同課程共計至少40學分,而分組專業課程各組至少34學分。
2.本系專門課程分為二組各組之必修及選修合計至少74學分,如有超修科目可納入各學群 / 選修或自由選修之學分數。
3.本系專門課程中分為二組各組必須跨組選課至少6學分。
4.實習課程包括
(a)分組專業實習3學分:培養專業能力及服務精神之課程,於學期的分組產業實習,為產業實習之預先訓練。修畢可抵本校服務學習2學分。
(b)產業實習9學分:於三下或四上全學期至產業界實習。
5.本系畢業條件,修滿128學分外,亦同時須具備至少一項外語能力,二項術科專長,擁有三張專業證照,參與四次專業研習。